開發生物質能源,應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。充分發揮規劃的調控作用與組織協調作用,根據資源賦存情況、區位特點、長遠發展、現實需要等因素考慮,統籌布局;全面落實國家支持生物質能源持續發展的優惠政策;構建社會投資、域外投資、科技創新投資、企業投資等多元化投資體系;支持各類科技研發、咨詢機構創新生物質能源技術;完善具有區域特點的生物質能源的技術體系,建設本地化的生物質能源技術的政策支持系統。
開發生物質能源,應堅持以能源結構優化拉動農業結構優化的目標導向。發揮大農業的綜合優勢,統籌安排,統一布局,合理開發生物質能源,建設秸稈電廠,改善農村生態環境,安排農村富裕勞動力轉移;充分利用國家支持生物質能源開發政策,發展“產加銷一條龍”、“企業加農戶”新能源開發模式,建立生物質能源生產基地,調整種植結構;優化科技研發、推廣結構,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與產出率,使鹽堿地、荒地等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起來,種植具有重要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價值的農作物。
開發生物質能源,應切實搞好技術及人才儲備。在整體規劃與政策安排的基礎上,建立起技術、人才、設備供應等基地,推進新能源開發市場化進程。切實搞好生物質能源項目開發的前期調研和論證工作,并針對生物質能源技術的開發轉化實際搞好科研攻關。針對生物質能源技術的成熟度和對寒地氣候的適應性,搞好新能源開發技術與設備調適。